拍卖公告
东方爱拍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拍卖人”)受(海南铭文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对(海南铭文实业有限公司)依法可处置的资产于【2024】年【09】月【27】日【00】时(拍卖开始时间)起至【2026】年【09】月【27】日【00】时(拍卖结束时间+竞价周期)(如发生延时的,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惠州商业综合体预期收益权1期
标的物:惠州市惠阳区星河丹堤花园SI区商业1-3层,宗地面积14899.7平米,建筑面积20924.18平米
转让方/债权人:海南铭文实业有限公司
评估公司:中佳煜城(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标的评估总价值:【397,027,014.89】元,分多期拍卖
本期拍卖部分标的评估价值:【47,643,241.79】元
起拍价:【30,000,000.00】元
惠州商业综合体预期收益权分多期拍卖,成交时均按要求发布拍卖公告和成交确认书,分批支付金额以公告内容和成交确认书为准。
加价幅度:【10,000.00】元或其整倍数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展示时间:即日起至拍卖开始日前
展示地点:详情请与海南铭文实业有限公司联系,由委托方安排有意竞买人到实地进行查看。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
(1)竞买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不涉及涉黑、涉恶、洗钱等行为。
(2)竞买人使用自有资金参与竞买、缴纳价款。
四、竞买手续
1.请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应足额缴纳保证金(如有)。
2.意向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参与竞拍前,提交有效身份证、护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意向竞买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在参与竞拍前,提交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3.竞买人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应当在竞拍前向拍卖人提交授权委托书。竞买人取消授权委托的,应当在参与竞拍前书面形式通知拍卖人。
4.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或者委托人为参与竞买设定条件的,竞买人应当在参与竞拍前,提交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竞买条件的证明。
5.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需与委托方签署《交割协议》,具体交割手续按照交割协议规定执行。
五、竞买人注意事项
1.竞买人拍卖开始前支付竞拍保证金(如有)。竞买人确认已知悉保证金(如有)在竞拍成交后自动转为买受价款。
2.竞买人应详细阅读本公告及《竞买协议》等相关文件,充分知悉并认可前述文件内容。
3.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需向拍卖人提出保证金(如有)退款申请,拍卖人在收到退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如有)退回竞买人,在此期间保证金不计利息。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变卖成交后买受方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方不得参加竞买。
六、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资产以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拍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或有的风险和瑕疵。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不能就上述标的资产与其他债权人、资产所有权人的纠纷向拍卖人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2.竞买人在报名参与竞拍前应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参与本次拍卖活动的资格。
3.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参加竞拍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七、其他约定
标的名称:惠州商业综合体预期收益权1期
标的描述:海南铭文实业有限公司名下惠州市惠阳区星河丹堤花园SI区商业1-3层,经营中的商业综合体,宗地面积14899.7平米,建筑面积20924.18平米,资产评估价397,027,014.89元,将按要求分多期竞拍,最终竞拍总价不低于250,000,000.00元。
拍卖周期:从起拍日开始,两年内结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拍卖人:东方爱拍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4】日